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关于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情况的通报(2023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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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网络安全法》《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公共互联网网络安全威胁监测与处置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市通信管理局关于加强电信和互联网行业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定期对本市电信和互联网企业的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情况进行督查审查。


近期我局检查发现15家单位存在未落实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责任等违规行为(详见附件1)。有26家单位的27个定级系统存在未按期落实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整改要求等问题(详见附件2)。上述单位应当在2023年9月3日前(本通报发布之日起60日内)落实整改工作。逾期落实整改的,我局将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处置和执法工作。


同时,我局检查发现9家单位提交的9个定级系统存在反复提交仍未落实整改要求等问题(详见附件3)。上述单位应当在2023年9月3日前(本通报发布之日起60日内)完成通信网络安全防护定级备案、符合性评测和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并将相应系统的通信网络定级备案证明报送我局。未按期落实的,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附件:


1、未落实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责任的单位及互联网信息系统名单(2023年6月)



2、未按期落实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整改要求的单位及系统名单(2023年6月)



3、反复提交仍未落实整改要求的单位及系统名单(2023年6月)




上海市通信管理局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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